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

統編 89509578 ・ 高雄市 ・ 新興區 ・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 ・ 核准設立 ・ 資本額 500,000,000 元

公司登記資訊目錄
  1. 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資料
  2. 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簡介
  3. 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同縣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  4. 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相同地址的公司
  5. 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永剛的其他公司
  6. 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常見問題
統一編號89509578
登記人/負責人楊永剛
公司登記狀況核准設立
組織別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登記營業項目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
公司登記營業地址高雄市新興區興昌里中正三路2號13樓
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
公司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
設立日期2003-03-11
資本額500,000,000 元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照片-統編 89509578(高雄市) 公司登記資料與營業項目詳細圖表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簡介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3 年 3 月 11 日核准設立,登記所在地為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。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,登記資本額新臺幣 500,000,000 元,登記負責人為楊永剛,登記管轄機關為經濟部商業司。主要營業項目歸類於「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」,屬營建工程業。目前公司狀況為核准設立,設立至今已 23 年。依本站彙整的公開資料,中正三路一帶共有 510 家公司行號登記,登記負責人姓名同為「楊永剛」的公司行號共有 2 家(同名者可能為不同人),同一登記地址另有 3 家公司行號登記。

近期熱門搜尋公司

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2099131

全球最大的晶圓代工廠,1987 年設立於新竹科學園區,統一編號22099131。

常被查詢的原因多半是要核對發票抬頭與營利事業統一編號。本站另可查 上市公司資料(股票代號 2330)。

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70759028

7-ELEVEN 在台灣的經營者,門市數量居便利商店之首。報帳與請款時常需要核對其統一編號與登記地址。
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04174766

國營郵政事業,同時是本站郵遞區號資料的規則來源。查詢寄件地址與投遞路段時常一併被搜尋。

好事貸有限公司統編 85020415

好事貸是上市櫃融資公司的特約經銷商,提供二胎房貸諮詢與申請服務,免收代辦費。二胎房貸也稱房屋二胎、二順位房貸,好事貸協助屋主了解利率、額度、申請條件及相關費用,評估資金需求與還款負擔,實際核貸與撥款由承作融資公司辦理。創辦人孫鴻貴人稱貴哥,經營 YouTube 頻道貴哥來開講,分享房屋貸款、二胎房貸、負債整合與防詐知識,幫助民眾在申請貸款前看懂方案、費用與注意事項。

高雄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盛擎工程有限公司2026-09-17500,000 元其他機電、電信及電路設備安裝
承閎企業社2026-09-16245,000 元其他金屬建材批發

相同地址的公司(共 4 家)

登記營業地址同樣為「高雄市新興區興昌里中正三路2號13樓」的公司行號共 4 家, 以下列出本公司以外最近設立的 3 家。 同址登記常見於商務中心、辦公大樓與集合住宅,不代表彼此有經營關係。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展群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-11-1222,900,000 元住宅營建
展群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02-12-18100,000,000 元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
榮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999-10-2110,000,000 元不動產投資開發

楊永剛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

以下是登記負責人姓名同樣為「楊永剛」的其他公司行號。 商工登記公開資料只提供姓名,同名者可能為不同人。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展群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02-12-18100,000,000 元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

查看楊永剛擔任負責人的全部公司 →

常見問題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是誰?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記負責人是 楊永剛。點負責人姓名可以看到同名負責人名下的其他公司,不過同名同姓的人會被算在一起。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多久了?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3-03-11 設立登記。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代表什麼?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可查的資本額是 500,000,000 元。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要辦變更登記該找誰?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登記機關為「經濟部商業司」。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統編怎麼查?

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的統編是 89509578。

本站彙整經濟部商工登記、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中華郵政的公開資料,一組統編或一個公司名稱就能把登記基本資料、股票代號與郵遞區號查齊。本站是民間平台,不是政府網站;資料有更新時差,正式用途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