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康實業社於 2021 年 4 月 29 日核准設立,登記所在地為高雄市左營區新莊一路。登記負責人為侯妤潔,登記管轄機關為高雄市政府。主要營業項目歸類於「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」,屬批發及零售業。目前公司狀況為停業中,設立至今已 5 年。依本站彙整的公開資料,新莊一路一帶共有 217 家公司行號登記。
家康實業社
商工登記狀態:停業中
登記仍存續但目前處於停業狀態,復業與否請向登記機關確認。
登記仍存續但目前處於停業狀態,復業與否請向登記機關確認。
| 統一編號 | 88070212 |
|---|---|
| 登記人/負責人 | 侯妤潔 |
| 公司登記狀況 | 停業中 |
| 組織別 | 無 |
| 公司登記營業項目 | 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 |
| 公司登記營業地址 | 高雄市左營區新下里新莊一路133號21樓之2 高雄市左營區新莊一路 |
| 公司登記機關 | 高雄市政府 |
| 設立日期 | 2021-04-29 |
| 資本額 | 無 |
高雄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| 公司名稱 | 設立日期 | 資本額 | 行業 |
|---|---|---|---|
| 霓好代購 | 2026-08-06 | 10,000 元 | 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 |
| 食喀海苔飯捲 | 2026-07-29 | 100,000 元 | 餐食攤販 |
| 真宇工作室 | 2026-07-27 | 10,000 元 | 經營網路購物(服飾類商品) |
| 米珂有限公司 | 2024-12-10 | 200,000 元 | 經營網路購物(服飾類商品) |
| 橙果國際貿易顧問行銷有限公司 | 2024-11-08 | 100,000 元 | 經營網路購物(服飾類商品) |
同名與相似名稱公司(共 36 家)
| 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 | 負責人 | 設立日期 | 營業地址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家康中藥行 | 72843851 | 無 | 2018-05-14 |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008鄰南祥路15號 |
| 家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| 43425908 | 吳孟儒 | 2016-04-01 |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里文化二路1段376巷2號8樓之1 |
| 家康企業社 | 82057629 | 吳承甫 | 2018-09-25 |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三光路321號1樓 |
| 家康企業社 | 91235462 | 王文錫 | 2021-10-26 | 新北市鶯歌區永昌里鶯桃路54號 |
| 家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| 83631756 | 林文正 | 2020-05-19 | 新北市三重區五谷里光復路1段83巷2號6樓 |
| 家康健康生活館 | 60886083 | 蔡亞軒 | 2026-01-05 | 臺中市大里區長榮里中興路2段257號1樓 |
| 家康商務諮詢股份有限公司 | 24830250 | 黃全偉 | 2015-01-06 | 臺中市南區和平里忠明南路758號10樓 |
| 家康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| 53128527 | 陳惠質 | 2011-01-26 | 臺北市大安區民炤里新生南路1段161巷9號2樓 |
| 家康國際商行 | 09823081 | 蔡淑惠 | 2007-04-30 | 新竹市香山區中隘里中華路六段749巷6號1樓 |
| 家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| 96751057 | 林庭均 | 2024-06-24 |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287號7樓 |
常見問題
家康實業社統編是多少?
家康實業社登記的統編是 88070212。
家康實業社登記在哪裡?
家康實業社登記地址是 高雄市左營區新下里新莊一路133號21樓之2。
家康實業社什麼時候成立?
家康實業社於 2021-04-29 設立登記。
家康實業社的登記機關是哪個單位?
家康實業社由「高雄市政府」登記管轄。
家康實業社的負責人可以怎麼查?
家康實業社的登記負責人是 侯妤潔。點負責人姓名可以看到同名負責人名下的其他公司,不過同名同姓的人會被算在一起。
近期熱門搜尋公司
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
全球最大的晶圓代工廠,1987 年設立於新竹科學園區,統一編號22099131。
常被查詢的原因多半是要核對發票抬頭與營利事業統一編號。本站另可查 上市公司資料(股票代號 2330)。
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
7-ELEVEN 在台灣的經營者,門市數量居便利商店之首。報帳與請款時常需要核對其統一編號與登記地址。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
國營郵政事業,同時是本站郵遞區號資料的規則來源。查詢寄件地址與投遞路段時常一併被搜尋。
好事貸有限公司
本站彙整經濟部商工登記、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中華郵政的公開資料,一組統編或一個公司名稱就能把登記基本資料、股票代號與郵遞區號查齊。本站是民間平台,不是政府網站;資料有更新時差,正式用途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