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立汽車有限公司

統編 28891756 ・ 桃園市 ・ 桃園區 ・ 汽機車檢驗 ・ 核准設立 ・ 資本額 500,000 元

公司登記資訊目錄
  1. 新立汽車有限公司資料
  2. 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簡介
  3. 新立汽車有限公司同縣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  4. 新立汽車有限公司同名與相似名稱公司
  5. 新立汽車有限公司負責人鄧福傳的其他公司
  6. 新立汽車有限公司常見問題
統一編號28891756
登記人/負責人鄧福傳
公司登記狀況核准設立
組織別有限公司
公司登記營業項目汽機車檢驗汽車零件、汽車百貨批發
公司登記營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樹里大誠路3號1樓
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
公司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
設立日期2008-05-08
資本額500,000 元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的照片-統編 28891756(桃園市) 公司登記資料與營業項目詳細圖表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簡介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於 2008 年 5 月 8 日核准設立,登記所在地為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。組織型態為有限公司,登記資本額新臺幣 500,000 元,登記負責人為鄧福傳,登記管轄機關為桃園市政府。主要營業項目歸類於「汽機車檢驗」,屬專業、科學及技術服務業;另登記有「汽車零件、汽車百貨批發」。目前公司狀況為核准設立,設立至今已 18 年。依本站彙整的公開資料,大誠路一帶共有 15 家公司行號登記,登記負責人姓名同為「鄧福傳」的公司行號共有 3 家(同名者可能為不同人)。

近期熱門搜尋公司

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2099131

全球最大的晶圓代工廠,1987 年設立於新竹科學園區,統一編號22099131。

常被查詢的原因多半是要核對發票抬頭與營利事業統一編號。本站另可查 上市公司資料(股票代號 2330)。

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70759028

7-ELEVEN 在台灣的經營者,門市數量居便利商店之首。報帳與請款時常需要核對其統一編號與登記地址。
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04174766

國營郵政事業,同時是本站郵遞區號資料的規則來源。查詢寄件地址與投遞路段時常一併被搜尋。

好事貸有限公司統編 85020415

好事貸是上市櫃融資公司的特約經銷商,提供二胎房貸諮詢與申請服務,免收代辦費。二胎房貸也稱房屋二胎、二順位房貸,好事貸協助屋主了解利率、額度、申請條件及相關費用,評估資金需求與還款負擔,實際核貸與撥款由承作融資公司辦理。創辦人孫鴻貴人稱貴哥,經營 YouTube 頻道貴哥來開講,分享房屋貸款、二胎房貸、負債整合與防詐知識,幫助民眾在申請貸款前看懂方案、費用與注意事項。

桃園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桑尼隔熱紙有限公司2026-09-15300,000 元汽車零件、汽車百貨批發
承方科技有限公司2026-09-03500,000 元通用電池批發
易信實業有限公司2026-08-13500,000 元汽車零件、汽車百貨零售
台塑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工三服務中心2025-07-24無汽機車檢驗

同名與相似名稱公司(共 3 家)

名稱以「新立汽車」開頭的公司行號共 3 家, 以下列出本公司以外的 2 家。 名稱相近不代表彼此有經營關係或從屬關係。

公司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設立日期營業地址
新立汽車商行18127424蔡秋霞2000-11-10南投縣草屯鎮碧洲里8鄰立人路747巷51號
新立汽車商行草溪營業所95374844 無 2025-01-20南投縣草屯鎮上林里009鄰草溪路471號

鄧福傳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

以下是登記負責人姓名同樣為「鄧福傳」的其他公司行號。 商工登記公開資料只提供姓名,同名者可能為不同人。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新宏汽車有限公司2007-06-2120,000,000 元其他汽車維修
普中汽車有限公司2006-02-222,000,000 元其他汽車維修

查看鄧福傳擔任負責人的全部公司 →

常見問題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的設立日期是何時?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的設立登記日期是 2008-05-08。這是公司在主管機關完成登記的日子,可以用來判斷經營年資。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還在營業嗎?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目前的公司狀況為「核准設立」。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要辦變更登記該找誰?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由「桃園市政府」登記管轄。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屬於哪個行業?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分類為「汽機車檢驗」,組織型態為「有限公司」。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有多少?

新立汽車有限公司目前可查的資本額是 500,000 元。

本站彙整經濟部商工登記、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中華郵政的公開資料,一組統編或一個公司名稱就能把登記基本資料、股票代號與郵遞區號查齊。本站是民間平台,不是政府網站;資料有更新時差,正式用途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