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

統編 27748466 ・ 臺北市 ・ 信義區 ・ 文具批發 ・ 核准設立 ・ 資本額 2,000,000 元

公司登記資訊目錄
  1. 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資料
  2. 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簡介
  3. 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同縣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  4. 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相同地址的公司
  5. 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文政的其他公司
  6. 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常見問題
統一編號27748466
登記人/負責人王文政
公司登記狀況核准設立
組織別有限公司
公司登記營業項目文具批發
公司登記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基隆路1段186號8樓之8
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
公司登記機關台北市政府商業管理處
設立日期2005-07-20
資本額2,000,000 元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的照片-統編 27748466(臺北市) 公司登記資料與營業項目詳細圖表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簡介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於 2005 年 7 月 20 日核准設立,登記所在地為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。組織型態為有限公司,登記資本額新臺幣 2,000,000 元,登記負責人為王文政,登記管轄機關為台北市政府商業管理處。主要營業項目歸類於「文具批發」,屬批發及零售業。目前公司狀況為核准設立,設立至今已 21 年。依本站彙整的公開資料,基隆路1段一帶共有 4,680 家公司行號登記,登記負責人姓名同為「王文政」的公司行號共有 15 家(同名者可能為不同人),同一登記地址另有 4 家公司行號登記。

臺北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豐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-07-231,000,000 元文具批發
三禾一文娛股份有限公司2026-07-134,500,000 元文具批發
如事設計印製所2026-07-07200,000 元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
艾特米國際有限公司2026-07-02500,000 元文具批發
權恩築股份有限公司2026-06-222,000,000 元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

相同地址的公司(共 5 家)

登記營業地址同樣為「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基隆路1段186號8樓之8」的公司行號共 5 家, 以下列出本公司以外最近設立的 4 家。 同址登記常見於商務中心、辦公大樓與集合住宅,不代表彼此有經營關係。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禾康貿易商行2023-02-081,000,000 元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
英屬維京群島商瑞智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013-04-291,000,000 元不動產投資開發
英屬維京群島商金鴻準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013-04-231,000,000 元自有不動產買賣
多加多投資有限公司2012-12-2218,400,000 元投資有價證券

王文政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

以下是登記負責人姓名同樣為「王文政」的其他公司行號。 商工登記公開資料只提供姓名,同名者可能為不同人

公司名稱設立日期資本額行業
晨泰農產企業社2024-01-08238,000 元蔬菜批發
慶拓工程行2023-06-08240,000 元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
丞駿開發有限公司2021-04-2616,000,000 元不動產投資開發
酷圖米企業社2019-11-18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
王文政個人小貨車貨運行2016-08-08100,000 元其他汽車貨運
駿勇行2004-03-19200,000 元稻作栽培
金永達企業社2001-03-0720,000 元手機及手機週邊零配件零售
冠竑營造有限公司1999-10-133,600,000 元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
潔利洗衣商號1998-04-165,000 元其他洗衣服務
大鑫機車行1997-08-11100,000 元機車零件、機車百貨零售

查看王文政擔任負責人的全部公司 →

常見問題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的登記機關是哪個單位?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的主管登記機關為「台北市政府商業管理處」。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成立多久了?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的成立時間為 2005-07-20。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目前的營業狀況為何?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目前的登記狀態是「核准設立」。核准設立代表登記有效;若顯示解散、撤銷或廢止,表示已經停止或被終止登記。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的公司地址在哪裡?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登記地址是 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基隆路1段186號8樓之8。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可以怎麼查?

安可力事業有限公司的登記負責人是 王文政。點負責人姓名可以看到同名負責人名下的其他公司,不過同名同姓的人會被算在一起。

本站彙整經濟部商工登記、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中華郵政的公開資料,一組統編或一個公司名稱就能把登記基本資料、股票代號與郵遞區號查齊。本站是民間平台,不是政府網站;資料有更新時差,正式用途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