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橋企業社於 2005 年 1 月 14 日核准設立,登記所在地為高雄市仁武區仁心路。組織型態為獨資,登記資本額新臺幣 300,000 元,登記負責人為黃金盆,登記管轄機關為高雄市政府。主要營業項目歸類於「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」,屬批發及零售業;另登記有「國產家用家具批發」。目前公司狀況為核准設立,設立至今已 21 年。依本站彙整的公開資料,仁心路一帶共有 226 家公司行號登記。
星橋企業社
| 統一編號 | 21324981 |
|---|---|
| 登記人/負責人 | 黃金盆 |
| 公司登記狀況 | 核准設立 |
| 組織別 | 獨資 |
| 公司登記營業項目 |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國產家用家具批發 |
| 公司登記營業地址 | 高雄市仁武區考潭里仁心路160之3號 高雄市仁武區仁心路 |
| 公司登記機關 | 高雄市政府 |
| 設立日期 | 2005-01-14 |
| 資本額 | 300,000 元 |

高雄市近期新設立的公司
| 公司名稱 | 設立日期 | 資本額 | 行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宏熙工程行 | 2026-08-13 | 200,000 元 | 住宅營建 |
| 程鈺石材有限公司 | 2026-08-13 | 300,000 元 | 貼面石材批發 |
| 寶統企業社 | 2026-08-12 | 200,000 元 |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 |
| 禾承國際業務企業社 | 2026-08-04 | 200,000 元 |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 |
| 瀛浙企業有限公司 | 2026-07-31 | 1,000,000 元 | 模板工程 |
| 沐潔貿易企業社 | 2026-07-03 | 240,000 元 | 其他布疋批發 |
同名與相似名稱公司(共 11 家)
| 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 | 負責人 | 設立日期 | 營業地址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星橋五金刻印釣具行 | 78740662 | 鄭典勝 | 1991-01-01 | 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184號 |
| 星橋創媒股份有限公司 | 60638958 | 陳俊良 | 2025-06-20 | 臺北市大安區德安里大安路一段191號6樓之1 |
| 星橋商行 | 72844893 | 無 | 2018-02-02 | 花蓮縣新城鄉新城村信義路230號1樓 |
| 星橋國際展演有限公司 | 52582891 | 劉升䅿 | 1980-06-26 | 臺中市西屯區西安里逢明街29巷42號1樓 |
| 星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| 69281075 | 蔡俊彥 | 2018-01-29 | 新北市三重區過田里重陽路1段89號6樓之3 |
| 星橋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| 62218475 | 王秀雲 | 2026-03-31 | 臺中市南區和平里忠明南路758號11樓 |
| 星橋百貨行 | 47903774 | 王茂盛 | 2017-10-19 | 屏東縣潮州鎮三星里壽福路154號1樓 |
| 星橋車業維修保養行 | 98991413 | 鄭典勝 | 2006-05-02 | 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183號 |
| 星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 | 12690563 | 江國裕 | 2001-03-26 |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13鄰中園路2段501號4、5、6、7樓 |
| 星橋音樂行 | 00842870 | 黃至先 | 2025-04-28 | 高雄市橋頭區新莊里新東三街180號 |
常見問題
星橋企業社的設立日期是何時?
星橋企業社於 2005-01-14 設立登記。
星橋企業社要辦變更登記該找誰?
星橋企業社的主管登記機關為「高雄市政府」。
星橋企業社現在是什麼登記狀態?
星橋企業社目前的公司狀況為「核准設立」。
星橋企業社的負責人是誰?
星橋企業社的登記負責人為 黃金盆。
星橋企業社登記在哪裡?
星橋企業社登記在 高雄市仁武區考潭里仁心路160之3號。這是商工登記上的營業所在地,不一定等於實際辦公或營運地點。
近期熱門搜尋公司
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
全球最大的晶圓代工廠,1987 年設立於新竹科學園區,統一編號22099131。
常被查詢的原因多半是要核對發票抬頭與營利事業統一編號。本站另可查 上市公司資料(股票代號 2330)。
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
7-ELEVEN 在台灣的經營者,門市數量居便利商店之首。報帳與請款時常需要核對其統一編號與登記地址。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
國營郵政事業,同時是本站郵遞區號資料的規則來源。查詢寄件地址與投遞路段時常一併被搜尋。
好事貸有限公司
本站彙整經濟部商工登記、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中華郵政的公開資料,一組統編或一個公司名稱就能把登記基本資料、股票代號與郵遞區號查齊。本站是民間平台,不是政府網站;資料有更新時差,正式用途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